*春節退費計算說明如下:
依本園收退費辦法--國定假日、農曆除夕與春節假期等連續假日達五日(含例假日、補假日及彈性放假日) 以上,應按當月就讀日數比例,退還請假或停課期間之午餐費、點心費、交通費,其餘項目不予退費。
幼生放假日數 | 計算方式 |
2月教保服務日數21天(星期一到星期五) 2/9、2/12、2/13、2/14共4天放假日 2/8因2/17已補課故不予退費 | *(午餐費+點心費)÷教保服務日數21天x放假天數4天=退費金額 (1500+2000)÷21×4=667 *交通費÷教保服務日數21天x放假天數4天=退費金額 (單趟)600÷21×4=114 (雙趟)1200÷21×4=228 |
本次春節連續假期退費採事先扣除方式辦理,但辦理補課之彈性放假日,不予退費。